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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地卖菜老人摊主批发一批姜、菠菜、青椒进行售卖,经行政机关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销售不够200元,获利21元,行政机关对其蔬菜摊作出罚款55000元,同时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幸亏法院依法裁定处罚失当,不准予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挽救了一些人粗暴执法,严重伤害群众感情的恶劣后果,为这几个想象力丰富的“执法者”挽回了脸面。 农残超标固然该罚,而且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才能够给广大消费者打造一个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是天理,更是国法,对于违法者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然而我专门去对照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却没有找到这种情况处罚和加罚能够达到11万元的依据,我之于法律毕竟业余,不能罔评;但是根据法院判决其处罚失当,倒也可以理解为法律界专业观点认为其确实是罚款金额认定到不太妥当的地步。 菜卖了不到200元,只挣了20元出头,是啥样的生活条件让他在盛夏酷暑中来摆摊做这样的生意?按照商贸活动的品控逻辑,任何环节的进货都该有批次质量抽检和留样,出现问题方便确认到底是哪个环节的问题,也方便认定各个环节的生产、运输、包装或存储责任。然而一个小老百姓去摆摊卖菜,他又哪有这样的实力和责任去购买仪器和鉴定品质?以这件事的前后情节来看,必然不是在门店销售,他没有这个实力;如果他是在集贸市场摆摊卖菜,责任是否应该有市场管理方来承担更合适?如果他是在马路边或小区门口卖菜,那么这种行为又该谁来管理和约束质量和卫生?而就蔬菜的城市流通体系来讲,把住批发关才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解决方案。不去调研实际情况,缺乏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和情怀,把为民服务的工作当成自己“执法”的威权,甚至当成谋私的工具,不敢担当尽责,方法简单粗糙,就会造成执法失误,甚至知法犯法,闹出笑话。如果把这种乱作为的想象力,放在优化流程的机制改革上,放在敢于担当尽职尽责的为民服务上,该会有怎样高的效率和多么好的成果。 农产品从田间地头销往城市批发市场时,按照规定都要进行农残检测并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而批发环节进入老农这样的终端零售环节,因为成本因素难以实现批批有标志,所以必须从优化流程、明确责任上下功夫,才能彻底解决批发与零售品控错位的问题。民联网数字孪生平台实现流通领域全过程的信息化,让数据能够在线上时时交换、高效传输、低成本甚至零成本运营,是解决流通领域发展瓶颈的最优方案。而仅就农产品终端销售来说,把住批发环节,把批发商信息植入零售商进货信息“二维码”(或其它渠道)中,就能够让消费者和监管人员随时溯源,实现流程责任明确的基本目标。 更多“王县长聊振兴”之打造数字孪生,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经验与观点,在顶端新闻搜索“浚县王洪涛副县长”,共同打造民联网的城乡一体化数字平台。Copyright 2015-2022 南非商务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13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